2022上半年组织4项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相关科技成果评价
2022年上半年,依照《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标准及程序,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本着科学、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汽车行业专家对各委托单位委托的29个项目进行了科技成果评价。
其中,企业类单位委托23项,高校类单位委托6项;汽车电动化领域成果13项、传统汽车领域成果9项、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成果4项、智能化领域成果3项。
本期主要介绍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领域评价4项:1、新一代高性能全氟磺酸聚合物及其氢燃料电池质子膜由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的“新一代高性能全氟磺酸聚合物及其氢燃料电池质子膜”项目,专家们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设计开发的多元共聚质子聚合物,突破了高分子量、高质子密度聚合物合成关键技术,形成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用新一代全氟磺酸树脂,大幅度提高了质子膜的力学性能;设计开发的新型高效自由基淬灭剂,解决了质子膜长服役寿命的技术难题。专家组也对技术所达到的水平给出了判断,认为东岳未来氢能公司研发的新一代高性能全氟磺酸聚合物及其氢燃料电池质子膜制备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2、商乘兼容的百千瓦车规级氢燃料电池研发及产业化由上海捷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的“商乘兼容的百千瓦车规级氢燃料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家们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技术难度大、创新性强,实现了自主研发的百千瓦级无增湿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在乘用车、重卡、物流车、环卫车和客车等多车型的批量化应用,填补了我国该项技术空白。专家组也对技术所达到的水平给出了判断,该项目在大功率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方面取得重大技术进步,技术水平国际先进;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耐久性和商用车电堆功率密度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自主研发的P3系列燃料电池系统:最高功率120kW
自主研发的M3系列燃料电池电堆:最高功率140kW
3、车用大功率高性能金属板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由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开展的“车用大功率高性能金属板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专家们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在金属双极板结构及涂层优化、低铂膜电极研究及性能提升、电堆封装结构优化及比功率提升方面都具有重要创新性,金属双极板初始接触电阻与腐蚀电流、电堆比功率技术居国际先进水平。4、高功率密度长寿命燃料电池低铂膜电极研发及应用由上海交通大学完成的“高功率密度长寿命燃料电池低铂膜电极研发及应用”项目,专家们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技术难度大、创新性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的高功率密度长寿命燃料电池低铂膜电极技术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单位面积功率密度、单位燃料电池电堆功率铂用量技术指标处于国际前列,成功实现了该核心技术的成果转化,累计销售膜电极80余万片,批量应用于上汽、神力科技、新源动力、宇通客车、一汽等厂家,作为燃料电池膜电极主供应商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氢能示范做出重大贡献,为突破我国燃料电池膜电极“卡脖子”技术和商用车保有量世界第一提供了有力的核心技术支撑。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作用:
1、技术交易以评价促交易。在技术交易过程中,如果交易双方对拟交易的科技成果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将严重影响成交。对拟交易的科技成果委托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可以深入了解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前景等,评价结果有助于交易双方决策。
3、科技奖励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科技奖励,以及社会力量设奖的科技奖励受理、评审等过程中,科技成果评价结果都可以作为科技成果奖励申报的依据、奖励机构受理的初步筛选依据和评审参考。
4、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管理、项目验收3个主要阶段,与之相对应的科技评价称为事前评价、事中评价、事后评价,这些评价都是为了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的管理。科技成果评价属于事后评价,虽然反映的是最终结果一个点的状态,但结果是过程的综合反映。
5、促进“三评”改革技成果评价是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基础,也是“三评”的关键。按照“三评”改革的要求,需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在其中的权重。要优化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科技成果评价,需严格项目成果的评价验收。
6、促进科技金融结合
推动科技成果评价与银行信贷、创业投资、上市融资结合,通过成果评价,为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评价报告,增强风险识别能力,防范投资风险。


